服务价格: 800元起 咨询有优惠
服务简介:公司地址变更是公司一项基础性工作,这项工作的管理部门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地址变更有两种,一种是在同辖区变更地址,在属地工商局办理即可,一种是跨辖区变更,则需要迁移手续
服务地域:西安
服务内容 | 1、 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 网登做材料、交件 3、 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 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
服务地区 | 西安 |
服务周期 | 5-7个工作日 |
服务说明 | 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手续。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在处理公司地址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 |
需准备材料 |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1、 打工商局电话约号(约变更号)
2、 网登做材料、交件
首先去工商局领取一张有限公司变更申请书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或者网上下载,然后填写上你公司的名字和原地址和变更后的地址,由法人签字并盖公章,制作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关于地址变更),再将房务租赁合同(原件)以及房产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带到工商局办公大厅进行办理。
3、 到工商局领取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4、 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5、 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开户许可证
公司地址变更需要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手续。对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相关负责人在处理公司地址变更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对于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的时候,对于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公司经营地址变更,先做工商变更登记。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资料: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新住所使用证明 ( 产权证或房屋出租许可证复印件;租赁住所的同时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 ;
3、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①决议事项;
②修改章程相关条款;
③股东盖章、签字 ( 自然人 ) ;
4、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5、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跨登记管辖地迁移住所的步骤:
(1)申请人向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提交变更材料,拟迁入地的登记机关初审合格后出具《企业迁移通知书》;
(2)企业将《企业迁移通知书》交到迁出地登记机关;迁出地登记机关将登记档案采用挂号邮递方式邮至迁入地登记机关;
(3)企业到迁入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领取新的《营业执照》。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章程修改的 ( 住所、经营范围除外 ),应提交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的修正案一式两份;
7、税务跨管辖地迁移的,需到原税务管辖办理迁出手续;
公司办公地点变动后,是需要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如果变动的公司地址不跨区的话,本地变更大概10个工作日,如果是跨区迁址时间相对长一点,15到30个工作日。,需要先去税务所办理完税证明,同意迁出,在进行办理变更登记事项。如果还有专项审批的证件,涉及了办公地点,同样需要进行变更。
一般情况下,一些小公司变更注册地时有发生,有时候在变更过程中可能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一拖再拖,导致公司一直处于变更期间,但是公司还在继续运作,就免不了开具发票等事宜,那么,在公司变更注册地期间能否开票呢?
当单位地址变更时,是不能开发票的;地址变更涉及到主管税务机关的变更,在原主管税务局购买的发票剩余的应交回缴销,办理迁移到新的主管税务局,重新购买发票。至于开票系统中的地址,可凭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由服务公司做修改。
个体普通发票申请很简单,持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公章和发票章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申请,一般填表做文书登记到核发购领本正常的五天内就完成了,有了购领本就有领购资格了,如果是网络版普通发票而未上网上申报还需要带U盘。
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规定: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第二十三条 规定: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第二十四条 规定: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
第二十六条 规定: 发票限于领购单位和个人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内开具。
第二十八条 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 规定: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